山东省事业单位综应考试中,公文写作题是重点题型。此类题目不仅考查内容逻辑与政策理解能力,还对格式规范有明确要求。掌握格式细节,是确保作答专业性与完整性的前提。鲁跃公考将说明山东综应公文写作格式的核心要求。
公文标题应居中排列,一般采用“发文机关+事由+文种”结构,如《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》;若题干未指定机关,可写“关于……的通知”或合理推断单位名称。主送机关顶格写于标题下一行,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,后加冒号,不得出现“你们”“相关部门”等模糊表述,确保指向明确。
正文通常由开头、主体、结尾三部分构成:开头简要说明背景或依据,主体详述事项、要求或建议,结尾使用与文种匹配的固定结语。例如,请示结尾须用“妥否,请批示”,通知常用“请遵照执行”,函则用“特此函达”或“盼复”。正文每段首行缩进两字符,语言简洁庄重,避免口语化、抒情性或主观议论。

发文机关署名位于正文右下方,与正文间隔1–2行;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,置于署名下一行,右空四字(大致与署名右端对齐),格式为“2026年4月5日”。若题干未明确发文单位,可根据材料合理设定,但需与文种权限一致(如“请示”不可由临时小组发出)。全文不标注页码,亦无需盖章,但整体布局需整洁清晰。
公文格式是行政文书权威性与规范性的外在体现。鲁跃认为考生能精准把握标题、主送、正文结构、结语及落款等细节,便能在山东综应考试中呈现符合机关实务要求的文本。